未征先占 补偿款十年追讨不来谁之责?
“这已经过去了这么久,我的补偿款到底去哪儿了?”望着手中的《国有土地承包经营使用证》,宁夏德荣农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荣公司)总经理杨德敏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何证还在,地却早已不能使用。
2000年10月,杨德敏以荒地承包经管的方式从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下属黄羊滩农场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约定承包期限为30年。此后八年,公司投入数千万元资金对荒地进行改良开发,就在投资初见成效时,2008年8月,杨德敏承包的荒地被农垦集团在没有办理任何合法的土地变更手续的情况下,交付给宁夏宁西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西公司)开发建设水库。
截至今日,虽然证还在德荣公司,但这片耕地已化为乌有。
承包地的《国有土地承包经营使用证》和杨德敏与黄羊滩农场签订的承包合同书。
建设项目未征先占 民企八年心血“付之东流”
“我刚承包那块地的时候,那地就是一片荒滩。由于地里石头多,加上是红胶土,为了种东西,我垫了60公分的土。而且我所有的设备都是当时最先进的,十几年前3200亩地就只用4名工人来打理,机械化程度很高。可以说,这块地投入了我全部的心血和资金。”但让杨德敏没有想到的是,仅仅过去八年,这块承载了全部心血和资金的地,在一纸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协议后荡然无存。
2008年,宁夏一项重要的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沙坡头水利枢纽续建改造供水工程开工建设。作为该工程的组成部分,由宁西公司承建的西夏水库选址在了黄羊滩农场,而杨德敏所承包的地全部都被划入了建设范围。
按照当年政府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以及杨德敏和黄羊滩农场签订的《荒地承包合同书》,杨德敏认为农垦集团应当向德荣公司支付征地补偿费2800万元。
但是时至今日,2800万的补偿费没有拿到手,3200亩的土地也被农垦集团在没有办理任何合法的土地变更手续的情况下,交付给宁西公司进行建设。
“依照国家的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农垦在转让土地前就应该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但是现在十年过去了,证还在我手里,而这片耕地却已化为乌有,我们剩余22年可得利益也一并化为乌有。”杨德敏说。
合同中约定对耕地的赔偿费,两方应以3:7比例分配,其中杨德敏应得70%。
黄羊滩农场在与德荣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所得的青苗补偿费及土地附着物的赔偿费均应由杨德敏享有。对耕地的赔偿费,两方应以3:7比例分配,其中杨德敏应得70%。
宁西公司副总经理张宗河告诉记者,这块地属于国有土地,是由政府划拨给公司进行建设西夏水库的。“我们只是建设公司,征收的主体并不是我们,即便是有土地征收费也不应该是我们出呀。”张宗河解释道。
“在我看来这不是钱的问题,只要按照合法的手续征收,哪怕一亩地只给我补一块钱我都认。关键就是,水库都建好9年了,这块地到现在还没有征,我手中的证依旧合法。未征先占,用地合法吗?况且我前期的投入和我为此背下的债务该怎么办?这块承包地我投入了数千万元的资金,还欠了一屁股的债。现在地没了,后半辈子公司只能在还账中度过,再想翻身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杨德敏说。
对于为何会未征先占,宁西公司副总经理张宗河表示,并不是公司不想办理手续,而是当初签协议时约定手续由农垦集团办理。“他们一直拖到现在,我们也着急,要是能办手续我们立马就会办。” 张宗河说。
记者先后联系了黄羊滩农场的三位相关负责人,其中前任场长杨金怀和副场长张俊对征收的具体细节表示不知情。现任总经理马金明则表示刚上任不到一年,需要进行调查后才能告诉记者缘由,截至记者发稿时,马金明还未对此进行回复。
宁夏观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利锋表示,由于杨德敏和黄羊滩农场签订了合同,并且约定承包时间为30年,可以考虑让对方补偿杨德敏后22年的预期收益。“杨德敏投入的钱是要带来效益的,但这只过去了八年地就被收回了,虽然对他进行了补偿,但这只是第八年的地面附着物情况,明显与他的前期投入是不符合的。”徐利锋说。
农垦宁西相互推诿 德荣“夹缝”之中难生存
2008年9月14日上午,正在家养病的杨德敏接到黄羊滩农场场长的电话,“你到地里来,咱们商量一下征地的事。”随后,杨德敏从家中匆匆赶往承包地。“到了地里他们就拿出一份协议让我签,协议中写着承包地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899万,扣掉95万后,实际补偿804万,他们算出的这个费用我肯定不认同。到现在他们都没有告诉我赔偿的金额是如何算出来的,依据的是哪一条规定。我本来不想签,但是他们说不签就不让走。”直到下午五点,疾病在身的杨德敏不得不签了字。在杨德敏看来,赔偿并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这不能是一笔“糊涂账”。
“签字的第二天,就把地全给我平了。里面还有好多我花了好多心血才种成功的名贵树种,什么都没有说就全部连根拔起,一把火烧了。哪怕提前告诉我,让我把这些树先安顿好也行呀。”杨德敏心疼地说。
杨德敏收集到的材料显示,在签下补偿协议前的半个月,农垦集团就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农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一并卖给宁西公司。“他们让签协议时没有给我协议中所说的附表。”这封神秘的“附表”让杨德敏心中产生了很多疑问。
杨德敏说,承包地后的几年,公司在原有2564亩基础上,又开发了近700亩荒地,种植各类树木7万多棵,苜蓿2445亩,“按照他们所说的补偿标准算下来,应该赔付公司1262万元。”杨德敏说。
一个签字少了近500万元,不甘心的杨德敏在此后的四年里多次来到农垦集团进行交涉。2012年,杨德敏的诉求有了突破口。“2012年,黄羊滩农场、农垦集团的相关工作人员还有我在现场就地上附着物遗漏问题进行了核实并签字确认,核算出来少记的地上附着物补偿金为307.4万元。11月5日,农垦集团专门发函,要求宁西公司予以补偿,但这笔钱我至今没有见到。”
农垦集团专门发函要求宁西公司予以补偿。
记者在这份《关于建设西夏水库占用农垦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遗留问题的函》中看到,宁西公司少计算的地上附着物有40项遗漏的配套设施、少计算300亩的苜蓿地、少补偿8627棵枣树。
“2008年这个工程就开工建设了,2012年农垦给我们发了一份函,让杨德敏拿着这份东西来找我们,谁能承认这个东西?”张宗河表示,当时补偿的金额完全按照农垦集团提供的数据核算出来,如果2008年就和公司反应数目不对,肯定是要重新核算的,“农垦集团当时出那个函就是在把皮球踢给我们,他们自己没有算清楚,是他们自己的问题。”张宗河说。
“宁西公司和农垦集团都是国企,我只是个民企,不能因为他们之间扯皮推诿,就让我蒙受损失吧。而且至今我已经多次找过相关政府单位,都说不归他们管让我去找别的部门,但又不告诉我该去找哪个部门。”杨德敏无奈地叹了口气。
“各相关部门和地方的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民营企业反映和诉求,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说。
农垦集团造假 400余万补偿款被截留挪用
“征地我没有意见,毕竟这是民生大事,但是我只是一个小企业,补偿款不能给我少了吧。”杨德敏告诉记者,从年初听说要征地,到八月份正式征地,没有一个人来问过他这个事情。3200亩地,7万多棵树,几千万元的前期投资说没就没。
“事情走到今天这一步,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就是前期协商不够。这块地虽然是国有土地,但实际使用人是我,是不是补偿协商的时候应该让我在场或者让我知道。”杨德敏说。
此项工程宁西公司共向农垦支付了1338万余元,杨德敏认为,其中1262万元都应该是德荣公司所有。
随后,杨德敏向黄羊滩农场上级部门宁夏农垦局反映该情况,2010年农垦集团审计处和国土局等组成的调查组做了调查,并出具了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中对存在问题进行详细记载。
记者在翻阅了调查报告后发现,依据征地前黄羊滩农场、农垦、宁西公司、宁夏国土资源厅统一征地办公室现场登记记载,德荣公司承包地种植桃树90棵、枣树39993棵、苜蓿2400多亩,但这些数字在签订的地上附着物汇总表上则分别变成了8091棵、28437棵、2100多亩。“他们这是公然造假。”少计算的数量让杨德敏损失了160余万元,而无故多出来的8001棵桃树的200万元补偿款杨德敏也没有见到。
报告中说,最初付给杨德敏的补偿款由899万变成实付804万,截留的资金中51万为“设备折旧费”,因租赁合同中未约定,这一点“法律依据不足”。
另外,调查报告还查明,西夏水库征地补偿款277万确实被挪用,其中购置办公家具一套6200元。“调查的结果已经很清楚了,但现在又过去了这么多年,我还是没有拿到一分钱。”杨德敏说。
记者多次以打电话发短信的形式联系宁夏农垦集团董事长张存平及该单位宣传部门,想了解相关情况。但截至发稿,张存平未对此事进行回应,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没有党委宣传部的采访函,不方便接受采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宁夏大学政法学院老师何磊表示,企业经营行为的诚信和政府部门的公平公正是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内容,其核心是政府主动作为引导企业在从事民事活动时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按时履约,对他人和广大消费者诚实不欺,尊重他人的利益,并且政府部门自身要做好平衡企业经营主体的利益关系,对平等主体的许可、审批等行为一视同仁,清理“乱收费”和“乱摊派”事项,以此倡导企业守法诚信和政府部门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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