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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绥德:让脱贫攻坚成为选人用人的“试金石”

2018年07月20日09:22 |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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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绥德:让脱贫攻坚成为选人用人的“试金石”

  2015年8月,绥德县发展改革局干部郑晓轼有了一个新身份:崔家湾镇纸房沟村第一书记。在随后的日子里,他四处奔波协调,先后为纸房沟村争取到各类资金2500多万元,极大地改善了村里的基础设施。由于扶贫工作表现突出,郑晓轼被绥德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第一书记,并于2017年10月被提拔为发展改革局党支部专职副书记。
  郑晓轼只是绥德县优先提拔使用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干部的一个缩影。据统计,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绥德县已有4名扶贫干部被提拔担任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有36名优秀第一书记和160名帮扶干部被提拔重用,另有33名第一书记被确定为科级后备干部。
  “脱贫攻坚是全县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也是锤炼干部的主战场,更是识人选人用人的‘试金石’。”绥德县委书记李永奇说。
  据了解,绥德县共为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129名,并落实了5984名干部全覆盖结对帮扶贫困户责任制,另外还抽调10名选调生脱离原单位到扶贫岗位,抽调20名科级后备干部到县扶贫办工作。为了让这些干部能“下得去”,绥德县充分运用鼓励激励机制,明确规定:在脱贫攻坚工作年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驻村工作队队长及成员、第一书记、包村干部,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优先推荐为优秀等次;受到中央、省上和榆林市通报表扬或者受到绥德县主要领导点评表扬的,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每年年底,综合年度考核、扶贫绩效考核和干部日常表现,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四支队伍”和结对帮扶干部,每人奖励1000元。
  干部不仅要“下得去”,还要能“上得来”。绥德县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规定凡是提拔使用的干部都必须要有脱贫攻坚工作经历。县委还专门拿出30个科级岗位,用于提拔重用表现突出的包村干部和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队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被上级表彰的干部将被优先提拔使用,受到县上表彰的干部则列入后备干部队伍,有突出贡献的可破格提拔。
  为了提升脱贫攻坚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绥德县还着力抓好“四支队伍”和帮扶干部的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已集中开展第一书记专题培训9次,村级党组织书记培训5次,结对帮扶干部轮训5次,累计培训2.4万人次。另外,绥德县还选派了8名党组织书记、65名第一书记分赴深圳、青岛等地培训,选派了17名扶贫干部到扬州市邗江区挂职锻炼。
  绥德县还建立了精准扶贫工作容错纠错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有效调动了帮扶干部的积极性。据统计,今年全县“四支队伍”计划为贫困村和贫困户办实事303件,仅上半年就已完成193件。(姚志伟)

(责编:张玫、张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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