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宁:以乡村组织振兴推动跨越发展
——景宁乡村干部“大赶考”推行一年来的调查与思考
根据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要求,今年5月以来,我深入鸬鹚、英川、东坑、大均、澄照等5个乡镇13个行政村,访谈农户32户,召开座谈会6个,深入调研一年来乡村干部“大赶考”推进情况、群众反响以及存在的问题,为下阶段完善“大赶考”工作机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提出对策建议。
一、乡村干部“大赶考”基本情况
2017年5月份以来,景宁县以习近平总书记寄予畲乡景宁的“志不求易、事不避难”殷切勉励为主题,在全县部署开展创新实干“大赶考”,探索解决部分干部“等靠要”思想、“庸懒散”作风和“为官不为”现象。一年来,通过使命引领、氛围营造、目标管理、比学赶超和结果运用,乡村干部“大赶考”有效推动乡村组织振兴,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对标比晒”明目标,推动了农村基层组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一是推动了工作落实。“大赶考”将上级要求与村社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从赶考目标制定、审核到最终评判,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比如,“大赶考”推行前,乡镇(街道)单向下达“三改一拆”任务。“大赶考”推行后,很多村将美丽乡村建设列为赶考目标,涉及的拆、改、建都经过反复讨论、自主作为,有效推动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的分解落实。二是激发了干部动能。“大赶考”为乡村干部搭建了干事创业的平台和比武竞赛的擂台。很多乡村干部表示,现在的压力既来自村内也来自村外,激发他们开动脑子、甩开膀子加油干。三是扩大了基层民主。据统计,村社在制定“赶考”目标过程中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平均达到3.2次,真正形成“村级事务村民议”的民主氛围。同时,晒目标促进了农村“三务”公开。
(二)“争先赶考”抓落实,增强了农村基层工作落实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形成了“一线”工作的鲜明导向。在村社“大赶考”中,各级领导都把基层作为“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的主阵地,主动与村社干部一起推进“大赶考”。一季度全县党员评议,村党组织满意率在95%以上,村民委员会满意率93%以上,同比大幅增长。二是打通了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大赶考”有效破解了以往工作存在的“县级层面热、乡镇层面凉、村级层面冷”不良状况。三是提升了乡村干部的执行力。“大赶考”促进了农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发挥,增强了农村社区干部驾驭全局、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考核评比”促成效,促进了农村基层工作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通过过程考核、绩效挂钩等措施的落实,260个村社设定“赶考”目标1896个,如期完成1875个,完成率98.9%。一是推动了绿色发展。乡村两级紧扣群众发展意愿和需求,积极调整产业布局,致力推动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二是改善了人居环境。把古村落保护、村庄整治纳入赶考目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力度,有效改善了人居环境,全县初步形成了十大畲寨线、最美东景线、瓯江滨水线等乡村旅游线路。三是促进了农民增收。低收入百姓增收、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工作抓得更加扎实,实现了由输血为主向村级自主施策、长效增收转变。
二、“大赶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乡村干部“大赶考”,景宁乡村干部作风面貌整体上发生了重大变化,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越来越多。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部分乡村干部思想意识没能转换到新时代新要求上来,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头脑还需要加强;部分乡村干部责任担当不够,遇到急事难事“躺、推、拖”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乡村干部素质能力较低,工作方法简单,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不能有效组织群众。
从乡村干部“大赶考”推进情况看,存在四方面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一是目标设置的科学性与精准性有待加强。部分赶考目标脱离村情实际,科学性和精准性不够;部分村社把赶考目标和常规性工作混淆;有的过于追求目标数量,忽视目标质量。二是群众参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有待加强。外出群众主动回村参与“大赶考”的积极性不高;部分村社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对“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理解不深,不能有效引领群众同心干、加油干。三是成效认定的公平性与严谨性有待加强。部分赶考目标的成效认定主观随意度大、标准难以统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平性;有些赶考成效由乡镇班子评价,考“存量”为主,先天条件好的村得分高,不能有效激励后进。四是指导服务的针对性与有效性有待加强。部分县级部门偏重安排项目资金和分配工作任务,过程指导相对欠缺;有的部门和乡镇(街道)责任往村社推,下乡进村调研指导少之又少,蜻蜓点水、浅尝辄止,指导不到位。
三、下一步对策与建议
围绕乡村振兴总要求,着眼于全省同步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深入推进“大赶考”,以乡村组织振兴促进打开“两山”新通道,富民兴县再赶超,建设美丽幸福新景宁。
(一)服务乡村振兴、走在前列这一大局深化“赶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持续深化“大赶考”,全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不断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着力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持续推动乡村生活富裕。
(二)紧扣“志不求易、事不避难”这一主题深化“赶考”。“志不求易、事不避难”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景宁的特别叮嘱。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特别关爱,不负上级党委政府的特别扶持,立不求易之志,干不避难之事,持之以恒深化“赶考”,不懈怠、不停歇,强化担当,攻坚克难,唱响创新实干最强音。
(三)抓住机制创新、组织有效这一关键深化“赶考”。“大赶考”本质上是机制创新,是激活组织整体效能的方法探索。要认真总结“大赶考”,不断完善“以质量为前提”的目标评价机制、“以赛场为课堂”的干部培养机制、“以问题为导向”的责任传导机制、“以实绩论英雄”的考核激励机制,使“大赶考”更加科学,效果更加明显。
(四)围绕活力激发、能力提升这一根本深化“赶考”。以“大赶考”凝聚人心、提升信心,积极鼓励和引导乡贤能人特别是青年一代回归乡村、投身田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引才留才政策,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把 “大赶考”打造成乡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大舞台、本领锤炼的大熔炉、能力提升的大平台。
(五)锁定干部尽力、群众满意这一标准深化“赶考”。检验“大赶考”成效的最终标准是群众满意。要引导党员干部持续投身“赶考”,不断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多做暖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多做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的工作,努力实现畲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党员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畲乡景宁的“发展指数”,赢得畲乡百姓的“幸福指数”。
(作者为丽水市副市长、景宁县委书记陈重 编辑 江于夫 郑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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