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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2018年09月19日09:27 |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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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长远的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要以优良的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多功能产业为支撑,以乡村文明为依托。本文根据我省14个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村)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对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14个农村固定观察点(村)的调查数据

  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体系成为直接沟通农户的重要渠道和反映农村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对各级党政部门及时了解农民群众诉求,准确把握农村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对我省14个农村固定观察点(村)、950个农户调查数据分析发现,在农村人居环境上,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2017年全省14个农村固定观察点(村)饮用“安全卫生水”户数为5577户,其中饮用自来水户数5182户,自来水入户率92.4%,比2011年的74.2%提高18.2个百分点。全村居住钢筋、混凝土房屋的户数1346户,占总户数的16.5%;14个观察点(村)电网已全覆盖,供电可靠率达99.86%;加快村内道路硬化,村主街道硬化率达到90%以上;14个农村固定观察点(村)已有电脑的户数1746户,占总户数的22.4%,其中接入互联网户数1681户,占拥有电脑总户数的96.4%,互联网入户率较2011年的91.3提高5.1个百分点;通讯设备上,2017年全村有手机17606部,比2011年9799部增加7807部,增长44.3%。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缺少规划。有的村庄边改进边规划,边建设边规划,农村内耗加剧,农民负担加重,同时对于深度挖掘村庄的历史文化、产业元素和自然资源等都造成了影响,没有真正意识到乡村规划对于农村发展的重要性。

  (二)创建美丽乡村的合力尚未形成。美丽乡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但各部门大多是在自己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没有形成合力。通过调研发现,我省美丽乡村建设这项工作有的县市归农林部门管,有的县市归组织部门、宣传部门管,还有的地方归政府办公室管等等,这样就导致对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要求不一,而且相关部门缺乏有效沟通配合。县区层面上全面统领、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格局尚未形成。

  (三)资金、产业发展缺乏持续动力。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大量资金的投入。但是目前除了政府部门在投入外,并没有太多的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进来,多形式、多元化的共建机制没有形成。此外,美丽乡村建设是需要产业来带动和支撑的,如果没有产业带动,那么建到最后也将会是一个空壳村、空心村。目前我省农村普遍都存在着主导产业弱,产业组织化和发育程度低,知名品牌少,市场竞争力弱,产业规模效益不明显,农产品科技含量不高等问题,农民增收渠道不宽。

  (四)乡风文明有待提高。培养新型农民、培育文明乡风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多数村庄还普遍存在垃圾乱倒、柴草乱堆等脏、乱、差现象,农村生活垃圾、废水处理问题突出。同时,由于在农业生产中存在不正当地使用化肥、农药、地膜等问题,造成了农村环境不同程度的污染。此外,由于农民法治意识不强,封建迷信活动、赌博风、人情风依旧,一些与社会文明相悖的习俗依然在蔓延。

  促进龙江美丽乡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营造美丽乡村建设浓厚氛围。建议各级主管部门加大美丽乡村建设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当中涌现出的新典型,努力凝聚助推农村发展的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应当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采纳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的合理意见,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此外,还建议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帮扶及帮建活动,动员和发动各级部门及各级干部深入村屯、农户家中了解民情民意,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形成美丽乡村共享共建的良好格局。

  (二)出台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合理的规划作为指导,强化对建设过程中规划的督查,坚决避免乱建。要因点施策,因地制宜,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地方特色、保持当地田园风貌,防止千村一面,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应当分期分步做好示范点、示范村庄的综合详规,强化规划的整体性、前瞻性和系统性,统筹兼顾示范点与村镇、人文特色与产业发展、公共事业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科学确定建设内容、建设任务、建设方案、投资规模,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层次推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增强建设合力,健全工作机制。建议将涉农项目和资金由县政府统一整合,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合理分配公共财政对农村和城市的投入,真正让公共财政投入对美丽乡村建设起到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理顺部门责权关系,相关部门应积极整合项目,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同时建议增加财政奖补资金投入,出台以奖待补政策,调动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性。

  (四)科学发展产业,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吸纳社会资金的投资,壮大和培育农村集体经济,鼓励更多农民回乡创业。我省很多农业企业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应当努力培养规模型农业企业,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走规模化道路。形成农民增收致富的稳定来源,为美丽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五)提升村民素质,统筹治理环境。美丽乡村建设是一场涉及到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与农村整体环境综合性变革的革命,必须要建立起一系列巩固和提升环境质量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进乡村垃圾集中处理模式,真正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新格局。村容村貌的改善与农民素质提升紧密相连,应当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把文明、生态的理念渗透到农民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同时建议组织引导制定好村规民约,更好地规范村民行为。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责编:张玫、张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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