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的产权基础与互动演进

——评《农村产权制度变革与乡村治理研究》

毛中根

2018年10月16日15:46  来源:人民网-美丽乡村频道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关键一环是乡村,在于乡村振兴。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推动有效的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黄涛教授、朱悦蘅教授新作《农村产权制度变革与乡村治理研究》契合新时代背景,对认识乡村治理的逻辑及找寻乡村振兴的路径具有突出的价值和意义。

  该书揭示乡村治理背后的产权制度原因,建立“农村产权制度—乡村治理”分析框架。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产权的内涵实质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着社会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农村产权制度决定着乡村治理的发展变化,乡村治理的发展变化要适应农村产权制度发展变化的要求,两者发展的一致性促进乡村生产力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指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讲中国事、述中国论,我国农村产权制度与西方国家存在本质区别,特别是架构于产权规则的“国家—集体—农民”关系框架,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属性。该书指出我国乡村治理主体不仅包括基层政府、村民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以及农业企业等一般组织形式,还包括基层党组织、集体组织、乡镇企业等特有的组织形式。一方面,完善乡村有效治理的关键是增强治理主体有效性,建立一套在党的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该书进一步提出考察乡村治理主体的有效性,应从其治理资源禀赋和对于目标的实现程度来界定标准。农村产权制度的变革,从根源上影响着治理主体的资源禀赋,依托有效的产权制度,能增强治理的有效性,形成既有主体利益边界又能够平衡协调的新乡村治理机制。另一方面,农村产权制度变革有治理要求,产权可以是实现治理意图的工具。因为产权制度的结构性配置和实施,意味着治理权力的分配和运行,很多产权规则都是根据整体治理结构形成的。实现乡村善治或有效治理,应该是基于“农村产权制度—乡村治理”的相互作用与平衡,通过完善产权制度和相应的治理规则,构建国家权力、自治权力与民间力量的协调关系,这是乡村走向现代化的基础和保障。

  该书剖析各类治理模式的功能本位,对系统认识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具有参考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现实的乡村治理中,自治、法治、德治呈现出交相递进的演绎图景,在治理运行中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作用,通过内在的、本质的联系进行契合从而构成相对完整的治理体系,虽已经初具雏形,但更多还是表现为“三治并存”而非深度结合。而乡村治理某种程度的失效与低效困境,也体现出完善“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内在需要。而且,由于乡村社会的现实情况十分复杂,如果试图以统一标准、路径设计治理结构,或者不顾客观实际选择治理路径,反而会水土不服、缘木求鱼。该书剖析了多种治理模式的功能本位,归纳各个治理模式在乡村中的角色与地位,这对协调国家权力、自治权力与民间力量的关系,从顶层设计出发寻求乡村治理模式的有效结合具有启示作用。该书进一步明确各类治理模式在不同阶段、不同方面所存在某种程度的失效或低效问题,指出根据不同村庄发展阶段和不同治理模式的契合性,如何做出模式的理性选择与优化搭配,进而找到具体的乡村治理模式,这对乡村治理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

  该书坚持学理分析与案例剖析的有机统一,得以揭示当前阶段和条件下乡村治理的基本特征。由于我国城乡发展一定程度上的分割,造成不少青年读者对乡村问题的认知困难。该书力求使研究更加接近客观情形,运用大量的案例以期在书中还原现实乡村,直接剖析的典型案例有36个,涉及乡村治理的方方面面。各类案例的选择与剖析,既让读者认出案例背后的理论照应,也促进读者将理论与现实的结合思考,还有助于乡村治理得到更多关注,引起广泛的乡村思绪与共鸣。

  最后,该书关于乡村治理特征的演进与前瞻,包括整体治理、利益治理、契约治理、合作治理、市场治理、均衡治理、综合治理等概括,是新颖又严谨的概念创新,对明确产权视角的乡村治理内涵具有先创意义,并将进一步引起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与升华。(本文作者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编:张桂贵、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