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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共享经济 促推乡村振兴

2019年02月13日09:10 |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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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发展共享经济 促推乡村振兴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如何利用信息化,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展乡村共享经济,让农村资源动起来、活起来,培育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促推乡村振兴,已成为亟须研究并解决的现实课题。

  发展现状

  通过部分乡村进行实地调研显示:农民对共享经济了解甚微。从调查结果看:农民对农村共享经济不了解的占54.2%,了解但对发展前景不看好的占35.7%,了解并认为发展前景一片光明的只占10.1%。

  农民对共享经济态度乐观。调查数据显示:农民认为共享经济对农村经济发展有好处、符合农村未来发展方向的占86.7%;无所谓并认为与个人没有多大关系的占10.5%;不支持并认为不符合农村发展方向的占2.8%;了解并认为发展前景一片光明的占10.1%。大多数农民认为共享经济对农村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表示愿意参与其中,并有很大的期待。

  农村资源闲置现象突出。调研数据显示:农村耕地闲置占16.3%(特别是丘陵山区闲置更严重),村庄闲置占62.7%,房屋闲置占69.1%,人力闲置占53.3%,资金闲置(钱存银行)占95.8%,机械闲置占31.1%,畜力闲置占19.5%,其他闲置占20.9%。农村地区的资金、房屋、村庄、人力和宅基地方面闲置现象突出。

  农村共享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农村共享经济模式虽然很少,但已有可供探索的发展模式且日益壮大。如“某顺风打车”已在节假日搭起农民工回家或进城的有效桥梁;“共享收获农场”模式重构农民和市民友好互动、和谐发展的城乡关系等。

  面临的问题

  农村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相对滞后。土地管理体制导致农民离心化现象严重;农村组织管理体制不完善,村集体经济薄弱一定程度降低了农民的参与意识;缺乏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类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农村共享经济发展缺乏一个相对合理的规划。

  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科技推广能力不足。农民组织化的积极性仍不高,农业方式仍表现为种地分散和经营细碎;农村文化教育事业落后,人口素质偏低;县、乡派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农民也依旧不愿意学习,甚至抱着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

  农村金融资本供给不足。农村金融实际供给明显不足,产品结构较为单一,没有市场供给竞争,仍是卖方市场;农村金融供给成本相对较高,程序不规范和风险防控难度高等。

  共享经济信息化平台建设滞后。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较低,信息平台建设不完善,网络平台互动性低,网上农业信息不全面。农民对信息化认识不足,缺乏信息化应用能力,特别是农村共享经济网络推广、平台运行管理以及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专业的信息化人才比较匮乏。

  发展路径

  一、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构建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体系。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允许农民自留地跨村组流转土地,培育发展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市场。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市场流转机制,实行土地出让、转让制度,纳入城乡一体的土地有形市场体系。按照平等原则,建立公开市场价值、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实行同地同价补偿的分区补偿机制。

  二、构建多元化、竞争性、城乡互动的农村金融体系。构建服务“三农”发展的商业银行体系,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设立社区合作金融机构,培育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和乡村银行,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组建土地互助银行和土地中介组织,建立适合其特点的有效监管体系和措施。建立区域统一的数据库网络信息平台,构建集第三方交易支付、跟踪、信用评价与物流信息实时发布于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建立信贷登记、支付结算、农村不动产和固定资产抵押担保贷款、农产品期货市场和农业保险市场等服务体系。

  三、构建共享经济+互联网+农业发展体系。设备共享,组建旋耕机、播种机、收割机、烘干机等农机合作社,实现耕、种、收及加工全程机械化。人力共享,根据农忙和农闲的季节规律,通过共享平台实现忙时务农、闲时进城务工。农技共享,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建立农民共享技术示范基地。土地共享,经过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利用农村节约闲置土地资源,建立土地共享平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物流共享,构建“乡村货的”式的物流体系,让乡镇拉货的司机和供货的店主相互找到对方,提高运输效率,节约成本。

  四、提高农民素质,构建城乡人力资源双重循环回路。整合培训资金来源,重点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业职业经理人,构建农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体系。举办信息化和互联网应用展示培训,系统引导和鼓励农民积极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提高农民的“互联网+”的信息化能力。

  五、培育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股份合作组织。巩固和培育经济专业合作社,加强龙头企业带动型(公司+基地+农户)、市场带动型(专业市场+农户)、中介组织带动型(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建设。构建土地、金融、劳动力、信息技术等要素合作社。整合要素资源,农民可以通过参与合作社,实现要素的共享与互助,实现各要素的合理有效配置。在乡镇范围内,组建跨行业、跨村组、跨专业的村社共同体。

  (作者单位:省社科院 梁信志)

(责编:张玫、张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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