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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 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快速健康发展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负责人就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工作的开展答记者问

2019年03月04日10:31 | 来源:人民网-美丽乡村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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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4日电 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负责同志在对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工作的开展答记者问时表示,开展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有利于指导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快速健康发展。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工作。评价指标总共分为发展环境、基础支撑、信息消费、生产信息化、经营信息化、乡村治理信息化、服务信息化等7个一级细化指标。

以下是问答原文。

问: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工作背景、意义、目标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发展数字经济,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农业农村发展数字经济潜力巨大,数字农业农村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数字农业农村是顺应信息化进入大数据新阶段的必然要求,是抢占农业农村现代化制高点的迫切需要,是创新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在推动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方面跟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正在加速缩小,在诸多领域已从跟跑进入并跑,尤其是农业农村电子商务领跑优势明显,对大数据的理论和实践创新也走在了世界前列。我们不仅可以走好数字丝绸之路,还可以为世界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提供农业农村数字化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要走好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道路,我们不仅需要清醒认识到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程度和水平,更需要找到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和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地强弱项、补短板、增优势,为抢占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制高点提供强劲的内在驱动力。

对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进行评价,有利于指导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快速健康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部领导关于开展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工作,并在2019年4月20-21日召开的中国农业展望大会上发布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报告的指示,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工作。

对填报数据比对、分析、评价,可以衡量全国、各省(区、市)、市(地)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状况,可为县(市、区)自我查找发展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完善政策措施提供全方位的数据支撑,以期进一步引起县级党委、政府对发展数字农业农村的高度重视,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引导社会更多关注支持,挖掘释放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巨大潜力,有力推动数字农业农村快速健康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引领驱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问: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有什么考虑,主要指标有哪些?

答:开展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一定要认清农业农村与工业和城市的不同,不能生搬硬套,一定要准确把握互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等信息技术发展的规律,一定要科学应用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一套简便易行、能够反映阶段性特征、能为社会认可与接受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坚持以结果为导向,强化过程管理,从而指引数字农业农村快速健康发展。

评价指标总分100分,分为发展环境(20%,指权重,下同)、基础支撑(10%)、信息消费(10%)、生产信息化(20%)、经营信息化(20%)、乡村治理信息化(10%)、服务信息化(10%)等7个一级指标,共需全国各县填报27个指标项。评价指标充分借鉴吸收现有农业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试点测评和农业信息化监测调查制度研究有关工作成果,对标“十三五”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主要指标,结合我部机构职能调整拓展,聚焦体现关键绩效KPI进行指标体系设计,打磨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指挥棒”,指标力求反映实际,但不求全,充分考虑了指标数据的可得性、来源可靠性、评价科学性,同时又要能够全面反映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指标权重突出重点,数字农业农村首先要突出农业生产,在实际发展中,农村电子商务是数字农业农村的重要切入点,要突出农产品电商,同时也考虑了乡村治理等。

问: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工作具体如何开展?

答:古人云:“郡县治,天下治”。县作为一个相对完整独立的经济社会单元,其政策落实和支持力度对于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至关重要。当前,我国农业农村信息化整体还处在初级阶段,滞后于农业的化学化、水利化、机械化,且区域发展不平衡,一直以来缺乏推动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抓手。像水利部创新推出了“湖长制”“河长制”,构建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管理体系,还有生态环境部的中央环保督察机制,均在创新推进绿色生态发展方面压实了责任、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此,我们应当借鉴有关部门的成功做法,摒弃管理就是项目、分钱的陈旧观念,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引入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抓紧开展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以期成为衡量、指引农业农村信息化快速健康发展的“指挥棒”,帮助我们开展自我评价,找到差距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实现主动纠偏。可以预期,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工作做好了,可能比仅靠申请项目、争取投资来推动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更直接、更有效。

评价工作及推进方案已经部领导同意,由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承担评价工作主体责任,组织有关科研院校、企业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共享数据、编制专项报告。最终形成2018年度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及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消费、创新发展等专项报告。鼓励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信息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形成省级分报告,鼓励科研院校、企业和行业协会以自身平台数据和业务为基础,形成专题报告,优秀报告将纳入专项报告同时发布。中国农业展望大会期间还将举办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经验交流活动,拟邀请100个先进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绩效评价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要在全国2000多个县(区、市)开展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其复杂性、艰巨性是可想而知的,并且又没有现成经验,这项工作创新性也很强,在评价过程中可能还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勇于创新、攻坚克难,合理安排、倒排工期,齐心协力把这项开创性工作抓实抓成亮点,我们已印发《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农信息[2019]12号),并通过多种媒体渠道进行了公开发布。需要肯定的是,目前在评价系统中建立账户的县已超过2000个,但要注意要在3月15日前完成填报、审核和提交。

问:我们注意到,这次评价工作设计了创新项目的申报,申报创新项目要注意什么?

答:中国农村改革实践告诉我们,经验在基层、智慧在基层、创新在基层。我们在此次水平评价工作中专门设置了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创新项目的申报,以充分体现基层的探索创新。关于创新项目的填报,原则上一个县只报一个,范围不限,只要是涉及农业农村信息化、数字化、数字经济和数字农业、数字乡村的均可,可以是与相关企业合作的项目,需注重创新做法、创新成效及推广应用的总结提炼。

在具体申报中主要反映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立项依据。项目与农业农村信息化、数字农业农村工作结合的紧密度,突出重要性、针对性和新颖性,目标任务要清晰。二是组织实施。重点从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工作任务、政策措施等方面反映做法。三是实现效果。预期目标实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情况、对信息化支撑乡村振兴相关工作产生促进作用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四是推广应用。创新项目的持续性、推广应用价值、已在有关单位(地方)推广情况。创新项目的评价也是按100分赋分,以上四个方面分别是20分、30分、40分、10分。我们要求申报材料要言简意赅,总字数每个项目不超过1500字。随后我们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在中国农业展望大会上发布一批最有推广价值的数字农业农村重大技术、产品和模式。

(责编:张玫、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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