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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龙门县:“流浪”农药瓶回收变奖金

2019年05月18日09:36 | 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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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集中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 侯县军刘建威文/图

  眼下,大江南北到处是春耕春播的热闹景象。春耕时节,农药使用量也相应陡增。如何破解农药使用带来的包装废弃物处理难题?广东省惠州市在龙门县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其他县(区)。

  当前,龙门县正推进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探索引入市场力量,让废品变资源,让农药瓶变成可转换为经济效益的东西,企业和农民都能得益,希望从根本上解决农药瓶随手乱丢的问题,净化农村生态环境。目前,龙门县118家农药门市和146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已试点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

  现状——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手扔现象普遍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数据显示,我国农药包装容量大多在数克到几百克之间,如按每100克农药制剂一个包装物统计,全国每年生产的农药包装物可达100亿个。

  惠州的农作物播种面积超过200万亩,而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理此前较少受到关注。笔者走访发现,长期以来,不少农户在使用完农药后,往往将农药瓶、农药袋等农药包装废弃物随地丢弃。

  近年来,做好废弃农药瓶回收工作的呼声不断。网友“墨念”去年5月在今日惠州网东江论坛上发帖称,在田间地头,随处可见被丢弃的农药瓶子或农药袋子。他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引导,争取集中处理;同时也要向农民及时宣传环保的重要性,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减少随手丢弃情况的发生。

  另有网友“小蚁奥特曼”建议,惠州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指导各村做好废弃农药瓶的回收工作。一方面,要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另一方面,希望相关部门考虑在各村成立专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小组,定期回收后交由有废旧物资处置资质的相关单位再利用,实现统一回收、统一运输、统一处理,为环境生态提供保障。

  对此,惠州市农业部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在龙门县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并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其他县(区)。

  试点——配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

  龙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制度自2018年11月开始全面实施。近日,笔者在龙门县走访时看到,该县大大小小的农药门市均设置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蓝色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就摆在门店显眼位置,上面印有“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字样。

  龙门县城水头元桥附近的一家农药销售店在店门口收集了不少农药包装废弃物。据该农药销售店负责人介绍,获悉有奖励金后,已有许多农户过来投放废弃农药瓶。该店登记表显示,一名梁姓农户带来了29个农药包装袋,获得了2.9元的奖励金。

  该梁姓农户说,在村里,每年都有不少废弃农药瓶被丢弃在农田,她自己有时也会随意把农药包装废弃物扔在田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制度出台后,很受农户欢迎,农户开始自觉收集农药瓶到农资店去兑换奖金。

  占地1500亩的龙门县龙江镇均记菜场,是广东省菜篮子基地。在该菜场农药室门外,放着一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桶内的农药瓶、农药罐、农药袋堆放有半桶高。据菜场负责人何春生介绍,回收桶进入均记菜场已有一段时间,按照《龙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方案》,由惠州市子轩农资贸易有限公司定期收集,每两个月回收1次,奖励现金或者用于抵扣农资。

  在以往,均记菜场所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都通过农村生活垃圾桶清运走。何春生介绍,他从事农业种植已有10多年,据他观察,以前没有回收制度,农户除了将农药瓶卖给废品店外,大多是在田间随意丢弃。

  春耕开始后,农药使用量陡增。惠州市子轩农资贸易有限公司的回收车辆每日穿梭在龙门县各乡镇,上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据该公司总经理廖淦初介绍,目前,公司已回收了约5吨农药包装废弃物,将它们放在一个仓库中,等待省上有关部门的通知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

  探索——废弃农药瓶可抵扣农药购买款

  笔者了解到,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农药废弃物的一种类型,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瓶、罐、袋)。当前,在农业生产中,农民对农药瓶的处理往往是随手丢弃,导致农村随处可见废弃农药瓶、农药袋,不仅难以降解,而且自身“带毒”,成为农村环境污染的一大问题。

  2018年7月,广东省公开发布《关于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随后,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植保植检处、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龙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立足“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置”的原则,建立了以“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扶持”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龙门县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区域实情,制订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方案,并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试点开展实施工作。

  在试点方案中,有偿奖励是最大亮点。回收奖励标准为:容量200毫升以下的农药瓶(罐),每个奖励0.3元,200毫升(含)以上的,每个奖励0.5元;农药包装袋容量在50克以下的,每个奖励0.1元,50克(含)以上的,每个奖励0.2元。采取直接抵扣的方式进行奖励,即农药购买者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给定点农药门市,定点农药门市按奖励标准计算奖励金额,在销售农药结算时预先垫支直接抵扣。

  “通过试点能够增强农药使用主体、农药经营者和农药生产企业的环保意识,杜绝乱扔乱弃现象,逐步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实现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面回收处置。”龙门县农技推广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成效——回收奖励政策明显调动农民积极性

  “我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政策是完全支持的。”何春生说,在集中贮存场所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通过专业的环保装置处理,能让农药残留的伤害减到最低。

  “我们通过短信、微信将《龙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方案》向广大农民宣传。”龙江镇路溪圩一家农药销售店老板告诉笔者,广大农民都很支持这项政策。

  龙江镇农技推广站站长张伟军说,以前他到田间地头去检查指导,常常会发现一些农民直接将农药瓶丢在路边或者田埂上,容易造成污染和人畜伤害。如今,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实行回收奖励制度,农民都表示欢迎和支持,这解决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理问题,又通过奖励调动起了农民的积极性。

  “我担心的是散户在奖励活动结束后又将农药瓶乱扔。”张伟军说,希望这个奖励活动能长期持续进行。

  观点——开启了一条直接的环保通道

  “龙门县试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是惠农利民的好事。”广东财经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副院长邹春洋表示,龙门县当前的做法主要依赖农民自觉,也开启了一条直接的环保通道。而可持续的有效路径还需要农民意识自觉、废弃物利用价值提升、收集渠道多元、政府扶持等多方助力。

  惠州市农技推广中心农药学博士刘凤沂表示,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首先要建立健全回收的体制,由政府、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该工作,政府主要起引导和组织作用,农药生产者和经营者是源头,使用者为农药包装污染的实施者,明确责任主体,配套回收和治理机制,各负其责。

  刘凤沂认为,要重点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危害和回收的重要意义,提高农药使用者自觉收集废弃物到指定地点的意识。

(责编:张桂贵、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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